9月13日,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消协发文称,近期,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处置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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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,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“北京消协”发文称,近期,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:
1、北京乐土餐厅(招牌:掌勺人东北菜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风雅园三区3号楼〈1层01〉)冰柜内生熟食品混放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整改。同时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2、北京鑫发旺佳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(招牌:张记烩面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朱辛庄32幢02号)后厨环境不卫生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,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整改。同时依据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。
3、北京和庆斋茂盛昌餐饮有限公司(招牌:和庆斋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街西侧临5号)销售过期食品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,已立案调查。
4、北京市阳坊宗义商店(招牌:泥炉烤肉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商业街市场南街临47号)销售过期食品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,已立案调查。
5、北京昌阳海顺农家乐旅游观光园(招牌:蜀娘;经营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南街5号)销售过期食品。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,依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已立案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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